精准调标惠民生 足额发放暖民心
县人社局圆满完成辖区内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标准调整及待遇补发工作,把工伤保险惠民政策精准落到实处,切实兜牢工伤职工生活保障底线。
本次待遇调整覆盖2025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按护理等级实行差异化调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每月增加1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人员每月增加11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人员每月增加8元。调整后,三类护理等级护理费最低标准分别达到3853元/月、3082元/月、2312元/月,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为确保调标工作不漏一人、不错一分,县社保中心通过精准摸排底数、逐人逐项核算,最终确认全县共12名工伤职工符合本次调整条件。调标后全县月累计增加待遇支出584元,月人均增资约48元。目前,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已全部足额发放至工伤职工个人账户,待遇补发工作全面清零。
此次护理费标准调整,进一步夯实了工伤职工的生活保障基础,有效缓解了工伤职工及其家庭的经济压力。下一步,呼玛县人社局将持续健全工伤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规范待遇发放全流程监管,推动各项工伤保障政策落地见效,切实维护好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工伤保险民生保障温度。
关联稿件:
终审:李延松
复审:荆国英
初审:任航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黑公网安备 232721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