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政策及转诊转院要求

发布日期:2026-03-26 来源:呼玛县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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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的八类人群分别有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含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

呼玛县医疗保障局温馨提示:经基层首诊转诊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在大兴安岭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免除其住院押金。按规定转诊至大兴安岭统筹区外就医的救助对象,执行我区救助标准,未按规定转诊的救助对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因危急重症,急诊抢救除外)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转诊途径:省内需经大兴安岭地区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转诊,原则上可转黑河、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4个市地。未按规定转诊的救助对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因危急重症,急诊抢救除外)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省外需经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或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进行转诊,原则上可转北京、上海、天津3个省市。未按规定转诊的救助对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因危急重症,急诊抢救除外)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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