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养老提标政策 提升居民保障水平

发布日期:2025-03-27 来源:呼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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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发〔2025〕3号)文件要求,我县迅速行动,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切实提升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

此次提标力度较大,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原每人每月153元提高至163元,每人每月增加了10元。这一举措将惠及我县众多城乡居民,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坚实的经济保障。提标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充分体现了政策的及时性和惠民性。

为确保此次提标工作顺利完成,县社保中心积极行动。一方面,严格按照经办规程,认真开展资格认证工作。通过大数据比对、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精准核实参保居民的身份信息,确保符合条件的居民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冒领养老金,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另一方面,仔细进行数据审核,对参保居民的缴费年限、缴费金额等关键数据进行反复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为养老金待遇的精准计算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在待遇支付环节,县社保中心全力以赴,确保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居民手中。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目前,4565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提标工作已全部完成,补发1-2月退休工资90640元。

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体现。县社保中心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城乡居民切实感受到政策的温暖,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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