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王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
呼人大〔202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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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王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
2026年8月31日,经呼玛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依法任命:
王寅同志为呼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雷同志为呼玛县民政局局长;
张晓辉同志为呼玛县教育局局长;
刘双同志为呼玛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依法免去:
王永生同志呼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周武同志呼玛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陈君国同志呼玛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张晓辉同志呼玛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职务
赵振新同志呼玛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依法接受:
张宝文同志辞去呼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玛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郝作为同志辞去呼玛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呼玛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周雷同志辞去呼玛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特此通知。
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
呼玛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6年8月31日印发
关联稿件:
终审:齐连军
复审:李克军
初审: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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