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盛玉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呼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盛玉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呼人大〔2025〕5号

发布日期:2025-10-24 来源:县人大 访问量:
字号:

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

呼人大〔20255

呼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盛玉洋等同志的通知

县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

20251023日,经呼玛县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依法任命

盛玉洋同志为呼玛县商务局局长;

陈杰同志为呼玛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高月秋同志为呼玛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依法免去:

习文胜同志呼玛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依法接受:

张文梅同志辞去呼玛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特此通知。

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1023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