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玛县乡村振兴2026年度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6-01-23 08:49 来源: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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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财政厅下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精神,下达给我县黑财指农2025〕42号中央资金976万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该资金用于实施以下项目:

一、产业项目

1、呼玛县呼玛经开区标准化1号共享厂房项目,计划投入资金966.24万元。建设规模及标准在呼玛县经开区建设1处共享车间配套原料厂房等附属基础设施。

、其他项目

1、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资金9.76万元。用于项目前期费用。

四、受理部门: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五、监督电话:3519993

六、通讯地址:呼玛县正棋路2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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