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呼玛县2025年拟建设的项目已经通过村级申报,乡级初审,行业部门评审的程序,通过了呼玛县2025年中央、省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6日,经过公示无疑义,现特此公告。
附件:呼玛县2025年中央、省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表
呼玛县2025年中央、省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表
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