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宇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呼玛县韩家园镇复垦耕地排水工程于2016年5月启动实施,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进度款5%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24202.60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手续。
为保障双方权益,现郑重公告如下:
请上述施工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合同原件、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项目完整资料及对公账户信息,前往地址:呼玛县呼玛镇长虹路169号呼玛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竣工验收及质保金结算申领手续。
逾期未前来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该笔款项权益,我单位将按照财政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将该笔质保金全额上缴财政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呼玛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57-3512300







黑公网安备 232721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