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呼玛县农业科技产业园区玻璃温室冬季供暖需求,现对冬季取暖燃煤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玛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冬季取暖块煤,预估采购450吨。受储煤场地限制,场地最大存储量230吨,分两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未接到通知,供应商不得提前供货。
3.供货地点:呼玛县农业科技产业园区内指定煤场。
4.供货时限:签订合同后,按采购方通知分批送货,供暖期保障及时补供,全部燃煤须需按照采购方要求进场堆放。
5.报价方式:包干单价报价,报价包含煤炭、筛分、装卸、运输、过磅、税费、煤质检测等全部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6.付款方式:待本合同项下煤炭全部运送完毕,财政资金拨付至采购方账户后,供货商向采购方开具等额、合规的增值税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付款时间以财政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准,采购方不承担因财政资金延迟下达造成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二、煤质技术要求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800大卡/kg。
2.矸石、泥土、碎面杂质占比≤3%,严禁掺杂矸石、石块。
3.褐煤三八块,粒度 30mm~80mm。
4.供货随车须提供CMA机构煤质检测报告,到货后采购人可抽样复检,复检不合格有权拒收、退货,产生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国内注册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煤炭销售。
2.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
3.具备稳定货源及运输配送能力,能够保障严寒天气应急供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价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报价函、报价明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查询截图、煤质承诺、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全部材料加盖公章。
2.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 8:30
3.报送方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mxtgzx@163.com,纸质版可同步递交,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审成交
在全部满足煤质、供货等实质性条件前提下,采用单价最低成交原则,报价相同优先选取供货保障能力强、煤质资料齐全供应商。采购方有权否决全部报价,重新组织采购 。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宪龙
联系电话:13089904222
呼玛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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