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修复黑龙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物多样性,扎实推进珍贵濒危鱼类保护工作,依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黑龙江省2026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要求,呼玛县水产服务中心计划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放流时间
2026年8月14日09:00
二、放流水域
黑龙江呼玛段江畔公园
三、放流苗种明细
1.放流品种、规格和数量:规格3厘米以上鲢200万尾、鳜1.5万尾,5厘米以上翘嘴鲌2万尾,10厘米以上草鱼62万尾。共计265.5万尾。
2.苗种来源:肇源县茂兴湖东伟淡水养殖有限公司
四、全过程监管保障措施
1.供苗资质合规。供应单位为农业农村部公布的苗种供应单位,具备苗种繁育、供应资质。
2.严格检验检疫。放流苗种均按规范完成水生动物疫病检疫、药物残留检测,持有苗种产地检疫合格证、药残检测合格报告,杜绝带病、不合格苗种投放自然水域。
3.现场全程监督。放流现场邀请公证机构开展全过程公证,同步组织新闻媒体、社会群众代表现场观摩监督;后续持续开展资源监测与增殖放流效果评估。
五、资金来源
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8月7日—8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单位增殖放流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57--3515046。
呼玛县水产服务中心
2025年8月6日








黑公网安备 232721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