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现将拟确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人民广场铺装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编制机构服务单位结果进行公示:
拟确定省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玛县分公司为我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人民广场铺装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编制机构。
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时间: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7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拟确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各种形式向呼玛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457-3517110。
呼玛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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