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呼玛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包含山洪灾害防治、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防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共申请资金110.23万元,批复资金110.23万元,到位资金110.2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完成3座水库维护,完成额13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全县实施完成,完成额18万元;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全县完成,完成额28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全县完成,完成额51万元;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防治项目完成,完成额0.23万元。以上所有子项目均已完工,累计完成资金额110.23万元,资金支出率达到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黑财指(农)〔2025〕30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资金分别分解至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防治五个子项目。
在资金分配与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统筹兼顾、先急后缓”的原则,优先保障民生急切、度汛紧迫的项目需求。同时,严格界定资金使用范围,聚焦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局部隐患治理等核心环节。整体来看,资金分配科学合理、下达及时足额、拨付程序合规、使用方向明确、执行精准有效,切实发挥了水利发展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对本批资金各子项目绩效自评得分情况、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成效、政策目标实现情况等全面自评,各支出方向绩效评价均达预期目标,顺利完成山洪灾害防治、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等各项水利发展建设任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总体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各子项目均完工,水利设施保障能力提升,相关产业及群众生产生活因水利设施完善获得经济效益提升,达成经济效益指标。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各子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及运行情况达到标准,农村饮水、山洪防控、水库运行等民生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达成社会效益指标。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各子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及运行情况达到标准,水利设施生态防护、水资源保护等功能有效发挥,达成生态效益指标。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各子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及运行情况达到标准,水利基础设施长效运行,可持续保障县域水利安全,达成可持续影响指标。
2.重点支出方向情况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1.43万人、小型水库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覆盖服务人口0.06万人,均达到预期标准。
(2)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目前各子项目已建工程均能良性运行,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水利发展项目的可持续影响效果充分发挥。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直接运用于我县水利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作为完善水利发展政策的参考,针对自评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和完善水利发展项目管护措施;同时,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对绩效优良的水利发展项目予以优先保障,对绩效较差的项目进行压减或整改。
我局拟于评价工作结束后,将本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涉密内容除外)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确保水利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呼玛县水务局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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