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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受理群众举报的公告

日期:2025-06-06 10:00 来源:呼玛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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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省农业农村厅《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呼玛县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开展惠农惠民补贴问题线索征集活动。现就征集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广大群众举报监督。

一、问题线索受理范围及重点

(一)受理范围

2022年--2024年以来本部门、本系统各级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包括: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一喷多促补贴资金、优质大豆种子补贴资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补贴资金(大垄密植)、轮作试点补贴资金、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县补助资金。省级确定耕地轮作补贴作为“小切口”重点整治。

(二)整治重点

围绕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开展全面排查,尤其是以耕地轮作补贴为整治重点。纠治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搞形式”,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迟拨滞拨、未按要求公开公示各项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等问题。严查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雁过拔毛,以及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整治目标

聚焦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突出问题,重点是耕地轮作补贴,对历次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问题整改、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及整章建制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务实担当,全面排查整治惠农惠民补贴不正之风等问题,推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包括: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一喷多促补贴资金、优质大豆种子补贴资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补贴资金、轮作试点补贴资金、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县补助资金)范围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受理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邮箱等方式向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举报。

1.举报电话:0457-3513772

2.电子邮箱:hmxnw@163.com

3.来访地址:呼玛县呼玛镇正棋路140号

呼玛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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