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农业农村局文件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2024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大农发〔2024〕9号)的通知和关于下发《大兴安岭地区2024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贷款贴息补贴政策补充说明的通知(大牧发字〔2024〕23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好相关补贴政策,现对2024年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补贴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4日
如有疑问可直接与畜牧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3513400
附件1:2024年呼玛县支持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引种补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