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政府督查室
办公电话:0457-3500413
机构职责:承担国家、省、地的文件和领导重要指示或批示落实的督促、检查。承担县政府全局性及各战线重要工作部署、有关文件、会议决定等落实情况的调研、综合、督查、反馈。承担县政府重大决策、县领导批示、上级督查部门专办事项的督查与反馈。承担县政府与县人大、县政协的联系工作。承担上级和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承担编发《督查与落实》。承担审核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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