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技能人才队伍 做好岗位技能提升

发布日期:2024-10-25 来源:呼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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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呼玛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技能人才有效供给,更好服务我县经济振兴发展,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县内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持续推进工作开展,县人社局积极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推广,确保工作落到实际。

严格落实实施方案要求,鼓励各类企业结合实际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水平;持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支持与县内企业签署就业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积极培养乡村振兴适用的兴农技能人才,挖掘、保护和传承民间传统技艺。

全面应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推广职业培训券,积极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引导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人员积极使用职业技能培训券,上半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领取职业技能券89张,通过个人电子社保卡进行考勤打卡;以呼玛县内企业为重点,鼓励和引导企业关心关爱技能人才,依法保障技能人才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全面实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面向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视从技能人才中培养选拔党政干部。

落实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等级等各类学习成果的存储认定与转换互认。实行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面向本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各类用工人员)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鼓励企业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技能岗位人员定级和晋级评价。

以政府奖励为导向、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各级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以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主要目标,稳步做好岗位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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