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
安全文明措施费是在施工等工程中开支的费用,用于实施安全及文明管理措施。这不仅是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环境的保护,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管理措施,即制度建设、经费管理、培训教育和责任追究,针对每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正是这些管理措施的实施,使得安全文明措施费才能够真正地发挥作用,有效地保障施工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二、文件起草的依据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2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若干规定的通知》(黑建安〔2013〕6号)、《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通知(大署建函〔2023〕58号)。
三、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目标设定为“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有效使用,最大程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呼玛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长期有效。
六、文件内容落实的措施要求
(一)文件内容的重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二)落实的措施要求。
一、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二、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招标投标阶段,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单列情况、投标报价按本规定确定安全生产费用情况。
三、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或审批开工报告时,审查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及其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计划。建设单位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
四、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备案手续、进行竣工验收或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验证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凭证。
五、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和安全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按规定计取、支付以及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检举、控告、投诉和处罚。
七、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无
八、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无。
九、文件需要释明的其他内容
无。
十、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释机关: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457-3500321
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9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