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组干字[2006]54号
关于刘世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
经中共呼玛县委2006年9月23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刘世秋同志任金山林场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姜锁同志任金山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闫淑贤同志任农业委员会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孔德双同志任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英宏同志任卫生党委委员、书记 ,免去其机关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试用期一年);
房广启同志任机关工委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杨杰同志任民政局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蔺宏伟同志任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冀希望同志任三卡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吴杰同志任金山林场党支部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亚飞同志任嘎拉河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梁春斌同志任十二站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于文广同志任疾控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志英同志任鸥浦中心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其和同志任三卡中心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炳江同志任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马骥同志任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于海龙同志任三卡林场副场长(聘期3年,时间为:2006年9月23日至2009年9月23日);
提名李萍同志为财政局局长候选人;
提名姜志峰同志为外事办公室主任候选人;
提名徐峰同志为人大经教文卫办公室主任候选人,免去其卫生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李春贵同志任信访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教育党委副书记职务;
李校同志任政法委“6.10”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翠华同志任政法委主任科员;
周发同志任防火办主任;
代宗乐同志任粮食局主任科员,免去其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王宝来同志任防火办副主任,免去其三卡林场副场长职务;
季梅同志任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董玉明同志任第一中学副校长,免去其三卡中心校校长职务;
刘占革同志任教育教研室主任,免去其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闻桂丽同志任幼儿园园长,免去其第二小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徐文华同志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王景立同志政法委“6.10”办公室主任职务。
以上干部的任免,涉及履行法律程序的,待履行法律程序后再对外公布。
中共呼玛县委组织部
200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