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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为机关事业单位遗属调整困难补助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11-13 9:43:47 点击:
(本网讯 人事局 陈刚)为切实保障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根据大署人联〔
2008〕30号文件精神,我局于近日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调整了困难补助。
按照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遗属困难补助最低标准
由
原每月
160元提高到每月195元,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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